(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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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工程造价管理: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应具备哪三个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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