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在福建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告知书

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你司承建的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南林安置区工程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涵江区“6•1”国欢镇南林安置区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批复》(涵政综〔2019〕96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莆田高新技术面板南林安置区事故核查情况的报告》(莆建质安〔2019〕28号)及我厅调查情况,你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闽建〔2016〕4号)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暂停在我省境内承接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半年的处理,时间从本告知书印发之日起计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7日

关于暂停在福建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告知书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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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暂停在福建承揽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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