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建督〔2020〕104号
索引号:000013338/2020-00518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我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标准》运用。要将《标准》纳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广泛应用于市容环境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确保《标准》与各项城市管理业务深度融合。积极组织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市容环境大扫除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各地在《标准》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住建部(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22_248560.html)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www.jidianzizhi.com/19667.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