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度时III、IV类场地和8、9度时,有柱间支撑的排架柱,柱顶以下500mm范围内和柱底至设计地坪以上500mm范围内,以及柱变位受约束的部位上下各300mm的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宜小于φ8,间距不宜大于100mm,当不符合时应加固。
二、8度时III、IV类场地和9度时,阶形柱牛腿面至吊车梁顶面以上300mm范围内,箍筋直径小于φ8或间距大于100mm时宜加固。
三、支承低跨屋架的中柱牛腿(柱肩)中,承受水平力的纵向钢筋应与预埋件焊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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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结构设计资料:A类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排架柱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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