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

各单位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或)安全技术措施前,应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确保有关安全措施的针对性。有关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要求相关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目应在在掌握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控制措施应根据工程风险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等情况进行编制,确保其针对性。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评审与批准和动态管理参照项目管理标准化《规章制度标准化》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1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2编制范围

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c)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f)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g)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3.3编制内容

a)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c)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d)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f)劳动力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

a)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安全、质量专业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再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b)对于以下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大变形及高原冻土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c)专家论证审查

1)需要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同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选出一人担任组长。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和签字,项目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工区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3.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与控制

a)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c)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d)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安全技术交底

4.1各项目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管段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到每一个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明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事项、以及防护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4.2安全技术交底由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由施工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施工工艺、特殊的技术要求及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操作工艺。

4.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要结合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和设备带来潜在威胁的危险源、危险点进行交底,应明确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4.5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和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向施工队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4.6安全技术交底应随同施工技术交底同时下发。

4.7员工上岗前,负责具体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

4.8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4.9应该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4.10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附表:×××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4.11各项交底表格,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5.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时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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