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施工安全措施

渠道施工安全措施:

1.渠道边坡开挖施工除遵守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先坡面后坡脚,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得倒坡开挖;

(2)应做好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边坡的影响;

(3)对永久工程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削坡坡比,制定边坡防护方案;

(4)对削坡范围内和周围有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障碍物等应有妥善的处置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多级边坡之间应设置马道,以利于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3.渠道施工中如遇到不稳定边坡,视地形和地质条件采取适当支护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4.边坡喷混凝土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坡面需要挂钢筋网喷混凝土支护时,在挂网之前,应清除边坡松动岩块、浮渣、岩粉以及其他疏松状堆积物,用水或风将受喷面冲洗(吹)干净;

(2)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的搭设应遵守有关规定;

(3)喷射操作手,应佩戴好防护用具,作业前检查供风、供水、输料管及阀门的完好性,对存在的缺陷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作业中,喷射操作手应精力集中,喷嘴严禁朝向作业人员;

(4)喷射作业操作顺序:对喷射机先送风、送水,待风压、水压稳定后再送混合料。结束时与上述相反,即先停供料,再停风和水,最后关闭电源;

(5)喷射口要求垂直于受喷面、喷射头距喷射面距离50cm~60cm为宜;

(6)喷混凝土应采用水泥裹砂“潮喷法”,以减少粉尘污染与喷射回弹量,不宜使用干喷法。

5.深度较浅的渠道最好一次开挖成型,如采用反铲开挖,应在底部预留不小于30cm的保护层,宜采用人工清理。

6.深度较深的渠道一次开挖不能到位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如施工期较长,遇膨胀土或易风化的岩层,或土质较差的渠道边坡,应采取护面或支挡措施。

7.在地下水较为丰富的地质条件下进行渠道开挖,应在渠道外围设置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并采取有效的降水措施,如深井降水或轻型井点降水,将基坑水位降低至底板以下再进行开挖。在软土基坑进行开挖宜采用钢走道箱铺路,利于开挖及运输设备行走。

8.冻土开挖时,如采用重锤击碎冻土的施工方案,应防止重锤在坑边滑脱,击锤点距坑边应保持1m以上的距离。

9.用爆破法开挖冻土时,应采用硝铵炸药,冬季施工严禁使用任何甘油类炸药。爆破器材的选用及操作应严格遵守GB6722和DL/T5135的有关规定。

10.不同的边坡监测仪器,除满足埋设规定之外,应将裸露地表的电缆加以防护,终端设观测房集中于保护箱,加以标示并上锁锁闭保护。

11.对软土堤基的渠堤填筑前,应按设计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并对加固后的堤基土体力学指标进行检测,在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填筑。

12.为保证渠堤填筑断面的压实度,采用超宽30cm~50cm的方法。大型碾压设备在碾压作业时,通过试验在满足渠堤压实度的前提下,确定碾压设备距离填筑断面边缘的宽度,保证碾压设备的安全。

13.渠道衬砌应按设计进行,混凝土预制块、干砌石和浆砌石自下而上分层进行施工,渠顶堆载预制块或石块高度宜控制在1.5m以内,且距坡面边缘1.0m,防止石料滚落伤人,对软土堤顶应减少堆载。混凝土衬砌宜采用滑模或多功能渠道衬砌机进行施工。

渠道施工安全措施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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