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调整改变测量施工总承包事业单位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变更测量施工总承包事业单位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变更条件
根据通知,测量施工总承包事业单位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条件如下:
- (一)技术资质方面:拥有测量施工总承包行业的必备技能,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技术资质;
- (二)安全设施方面:具备安全设施;
- (三)安全管理体系方面:具备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权限分配、规章制度体系、流程等;
- (四)施工实施方案:应按照行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确认并实施施工实施方案;
- (五)责任人:事业单位具有法定代表或者实际负责人,有正式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应合格证书;
- (六)报建、审批文件:应按照行业的规章要求准备、编制并审批报建、施工许可文件;
- (七)安全管理人员:聘请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相关考核体系;
- (八)保险:购买工程责任保险;
- (九)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变更程序
根据通知,变更测量施工总承包事业单位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 申请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 申请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准备、编制并审批报建、施工许可文件,向施工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文件,并向安全监督部门提交相关所需资料;
- 安全监督部门对变更申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 安全监督部门对变更情况进行审批,并对变更结果进行公示;
- 安全监督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总结
通知清晰明确了变更测量施工总承包事业单位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办理程序,提高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审批速度和效率,更好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测量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条件
文章链接:https://www.jidianzizhi.com/49059.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