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实施施工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基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也存在不同。

第一,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提出一定的文件资料,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提出建设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文件。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还应当提出建设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文件,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供开工报告。

第三,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还应当提出详细的厂矿建设设计报告以及生产场所调查报告,其中应当包含详细的厂矿附图、生产空间及生产空间室内管理规定和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附表等资料。

第四,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还应当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应包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检查的规定等。

第五,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提供安全责任跟踪系统,包括安全任务分派、安全整改指令、安全隐患上报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执行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地基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是: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应提出一定的文件资料,提交建设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文件,提出详细的厂矿建设设计报告以及生产场所调查报告,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以及提供安全责任跟踪系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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