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标准

持有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电力企业可对其许可权进行转让。经安监部门批准的,可以将许可证转让给具有合格的生产条件的新企业。

转让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如下:

  • 一、获取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在安全生产方面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 2.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保障组织体系;
  • 3.具有能够持续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有效社会组织和经办人员;
  • 4.具有与开展安全生产相应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合法的生产经营手段。
  • 二、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 1.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 3.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报告;
  • 4.关于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 5.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者的资格证明和承诺书。
  • 三、申请后,安监部门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 1.审查申请文件;
  • 2.安检部门进行安全现场检查;
  • 3.安检部门审核电力工程的安全性;
  • 4.安检部门核实申请企业的生产能力;
  • 5.存档审核审查;
  • 6.发放转让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标准中规定,企业在拥有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提交有关材料后才能通过安检部门审核,才能发放转让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就是电力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标准的内容。

电力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标准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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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电力工程分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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