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在最近的一次新的关注中,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类)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政策》。该政策在批准前暂时不得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转让活动。新政策规定,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类)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原转让方、受让方三方共同协商,并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书面同意形式,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发证机关审查后,经签字确认,终审批准。据调查统计,在2013-2017期间,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共有394个,多数是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满足以下要求:

  • 1.受让方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2.转让方已备案后,受让方可继承转让方原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的合同应注明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 4.受让方完成资质资格审查;
  • 5.转让方及受让方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社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当合法的经营状态;
  • 6.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协议,经发证机关备案。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既要考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变更,又要考虑安全生产标准的维护,只有综合考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受让方的权益,确保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

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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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古建筑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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