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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变更条件
近年来,国家推动交通建设,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变更作为施工企业权力范围变更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保证其在交通建设中的信誉、责任心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总承包资质变更,交通运输部发布《现行船舶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管理办法(草案)》,通知各施工单位做好总承包资质变更的准备工作。
根据《现行船舶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管理办法(草案)》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申请总承包资质变更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1. 变更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
- 2. 企业章程;
- 3. 单位相关记录;
- 4. 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 5. 变更原因、变更后的权力范围;
- 6. 工程技术能力;
- 7. 该工程所使用材料及装备设备;
- 8. 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
- 9. 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 10. 内部把关控制机制;
- 11. 其他有关的资料。
此外,施工单位在申请总承包资质变更时,还应提供有关表格,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尽职调查表、企业组织机构、主要职员任职表、企业经营范围表、股东投资方式以及实际控制人等表。此外,根据规定,还应提供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的证明、由所在省级以上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的总承包资质变更申报材料。
以上就是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变更条件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变更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一系列意义重大的证明材料,以确保施工单位在交通建设中负有责任、具有较高诚信度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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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变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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