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丙级资质证书转让条件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工程资质管理,将资质证书作为衡量施工单位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要求工程资质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取得、保管并使用。针对于工程资质转让行为,为了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文,细化建设工程丙级资质证书转让条件。

一、申请转让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2.具备丙级资质证书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3.资质证书上没有整改期限;
4.接受转让的单位拥有过去三年内的有效承建项目经验及与申请类别相符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5.转让方和接受转让方签订了责任转让确认书。

二、提出转让的权利义务要求:
1.转让方应当遵守《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转让前已完成的工程项目正常运行;
2.调查接受转让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如: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严格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3.接受转让方在签订责任确认书前,需要对转让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以作为责任转让的依据;
4.转让方应在转让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项目,不得将施工项目超期;
5.接受转让方应当及时向当地资质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资格证书变更手续,并按照规定向发证机关提交转让完成后的相关证件。

三、关于转让费用的规定:转让双方可以签订转让费用协议,但费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丙级资质证书转让的条件和要求,值得大家深思。建设工程转让资质证书,既可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也可以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推动建设事业发展,实现共赢。

建设工程丙级资质证书转让条件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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