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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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条件和要求,旨在推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完整的司法主体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必须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对实施劳务工程总承包活动拥有完整的安全技术、建造施工管理体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实施能力;

  3、申请单位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且具备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等后台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申请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安全生产活动各项有关资料;

  5、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监督检测资质;

  6、申请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资质;

  2、申请单位应向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3、申请单位需提交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表,明确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其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以及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支持和安全检查等信息;

  4、申请单位需向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

  5、申请单位应当提交近三年的安全生产记录、安全技术咨询机构的评定意见、技术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

  6、申请单位应当向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报告;

  7、申请单位应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记录表等资料。

  本标准旨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以及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的条件和要求,保障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标准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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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劳务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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