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条件
幕墙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下称“二级许可证”)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用于证明企业具备安装、拆除、维修及检验幕墙施工资质及荣誉的证明。持有二级许可证,企业将享受多项政策优惠,具体表现在二级许可证持有者可以参加政府采购、获得国家财政政策扶持、参加国家标准化认定等方面。
一般情况下,想要办理二级许可证代办,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普通建筑幕墙施工资质管理的通知》第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二级许可证,必须满足如下七个条件:
1.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自然人创办者的,其创办者应当具备本行业三年以上施工经验;
2.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法人创办者的,其负责人应当具备本行业三年以上施工经验;
3.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4.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指定有必要施工技术人员;
5.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施工总承包企业近三年内施工质量考核合格;
7.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满足国家其他可能规定的条件。
一旦这七个条件均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便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材料有: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材料;
5.质量管理体系材料;
6.该企业的资质目录;
7.该企业的项目建设工程经验总结;
8.施工总承包企业三年内施工质量考核合格证明;
9.企业其他可能规定的资质材料。
办理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助于不仅提高施工企业安全施工水平,也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国家标准化认定、政府采购和国家财政政策扶持等,从而有助于更好地发展企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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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幕墙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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