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近日,针对输变电工程分包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指南,要求在输变电工程分包过程中,将原有企业及其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成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丙级证书,以保障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输变电工程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原有输变电工程分包企业必须在6月1日前,将原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改为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这一要求,已拿到许可证的分包企业应当根据原有许可证改为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拿到许可证的分包企业要在申报表中申报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时,分包企业可以通过九州安全生产许可网上申报功能进行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等相关材料。

通过输变电工程分包企业变更为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工程建设安全,进而确保人民群众用电安全。为此,在输变电工程分包企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丙级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变更,以保证安全生产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输变电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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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输变电工程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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