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分包三级资质证书变更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建筑工程分包越来越多,对资质证书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规定是,变更一级资质以上分包单位的成立、变更或注销时,必须先向主管机关报批,然后经过认定后方可变更相应的资质证书。

根据新的规定,变更三级资质以上分包单位的主体资格时,应先做好变更准备工作,如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向主管部门报批,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变更后的信息录入到变更申请表中,提交资质认定机构认定。在资质认定有关部门完成认定后,将原来已经办理变更的资质证书及变更后的证书分别交回分包单位手中。

土建工程分包三级资质证书变更的流程规定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定分包单位在变更资质前应将变更情况报批向省级主管行政部门,变更资质后,变更后的三级资质证书需要分包单位向资质认定机构申请进行变更,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本次土建工程分包三级资质证书变更的实施,可以有效的提高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管理水平,规范分包单位的行为,保证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为经济发展的持续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土建工程分包三级资质证书变更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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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土建工程分包三级资质证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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